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理论武装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学院党总支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二、组织与职责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学院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政办主任、各党支部书记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以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学院党总支对本级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书记委托其他总支委员代行职责。党总支宣传委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3.党总支宣传委员担任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有:及时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学习总结,并报总支委员会审定,总支审定后上报学校党委宣传部;配合党总支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认真规范做好每次中心组学习的记录工作,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参加人员、学习主题、学习研讨具体内容等;做好学院理论学习先进典型和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学习内容与形式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知识。
(3)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理论和重大举措。
(4)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总支学习落实校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5)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2.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地学习活动,具体包括:
(1)集体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2)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3)其它学习方式。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论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学院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有关要求
1.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2.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
3.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校党委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由党总支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等部门备案。
4.学院党总支每年向校党委宣传部报送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报告。
创新实践学院党总支